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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这些环境犯罪,市级联合专项督导检查来了!


坚持不懈为群众办实事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联合

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开展

进一步专项督导工作

这次针对的是这些环境犯罪/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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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0日,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召开进一步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行业整治联合市级督导检查启动暨行前培训会,坚持不懈为群众办实事。



会议由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党委委员、副总队长杨学春主持。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党委委员、副总队长张梅通报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行业整治联合督导工作安排。市检察院检察一部副主任李光林、市公安局环境安全保卫总队污染环境案件查处支队一级警长秦齐就联合督导工作提出要求。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党委书记、总队长刘芹参加会议并讲话,对联合督导强调8方面要求。


一是进一步明确督导时间今年5月至8月为各区县自查整改阶段,8月30日至9月3日为集中督导阶段,9月15日前为整治销号阶段,9月底前为总结提高阶段。

二是进一步明确督导区县。根据前期征集线索和日常监管情况,对万州区、涪陵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长寿区、江津区、合川区、永川区、南川区、开州区、武隆区12个区现场督导,对其他27个区县进行书面督导。

三是进一步明确督导流程。按照《重庆市生态环境专项执法检查市级督导工作指南》“十步法”工作机制要求,分为事前准备、事中督导、事后总结3个环节10个步骤(区县自查、征集线索、制定方案、听取汇报、查验资料、现场督导、集体会商、分类处置、督促整改、强化宣传)开展督导。

四是进一步明确督导内容。重点包括五个方面:对各区县有关工作开展情况现场核查;对涉危险废物违法犯罪行为、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行为集中的地区进行重点帮扶;对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督促整改;对群众反映强烈、环境污染严重的危险废物违法犯罪案件、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和情节恶劣影响较大的典型案件联合挂牌督办;对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焚烧飞灰、臭气和渗滤液处置情况,以及自行监测、台帐记录规范性和完整性,执行报告提交等环境管理要求的情况现场核查。

五是进一步明确督导重点。在打击涉危废物方面,此次专项行动将重点打击非法收集、利用、处置废矿物油的违法犯罪行为;重点打击跨行政区域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的违法犯罪行为。在打击自动监控数据弄虚作假方面,将重点打击重点排污单位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或者干扰自动监测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重点打击监测设施运维单位、人员实施或者参与实施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干扰自动监测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在垃圾焚烧方面,重点打击未保证自动监控设备正常运行、自动监测数据虚假标记或弄虚作假、焚烧飞灰非法转移、利用处置等环境违法行为。

六是进一步明确督导帮扶。按照“六个一批”(即立行立改一批、约谈督办一批、承诺整改一批、立案查处一批、移送公安一批、公开曝光一批)要求,形成问题清单,书面移送被督导区县及有关部门,督促落实区县属地、部门属事、企业主体责任。

七是进一步明确督导分组。组建6个现场督导组,由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市检察院抽调骨干及有关专家组成,负责对12个区县开展督导。

八是进一步明确党建引领。本次6个现场督导组共39人,其中共产党员32人。成立6个临时党支部,把党的领导、党建工作贯穿于督导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充分展示每一名共产党员都是一面旗帜,每一个临时党支部都是一个战斗堡垒的良好风貌。


自2021年5月由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市检察院联合印发《重庆市进一步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工作实施方案》以来,全市认真组织、扎实推进,强化部门联动协作,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保持打击危险废物违法犯罪行为、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高压态势,联合查处了一批典型案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截至8月底,全市累计现场检查点位1877个,发现问题147个,依法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21件,向公安机关移送违法线索6件。



文字

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

编辑

刘凌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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